本站招兵买马

Y8论坛-舟山东路论坛

 找回密码
 注册发帖

QQ登录

只需一步,快速开始

查看: 2783|回复: 19
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

你能接受婚前同居吗?

[复制链接]
跳转到指定楼层
1#
发表于 2010-1-8 13:47:38 |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
你和你的另一半是不是有打算要同居呢?先确定你们把所有的情况都考虑清楚了,毕竟同居是件蛮严肃的事情,处理不好的话还会引来众多纷争。“搬到一起住能巩固和加深你们之间的关系,但如果有一方还没准备好,同居反而会危害到你们的关系。”《未婚男女:非婚同居基本要领指南》的作者马歇尔.米勒如是说。
单选投票, 共有 43 人参与投票
46.51% (20)
4.65% (2)
48.84% (21)
您所在的用户组没有投票权限
分享到: 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
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反正我信了反正我信了 反正我不信反正我不信
2#
发表于 2010-1-8 14:09:06 | 只看该作者
:boto83: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3#
发表于 2010-1-8 15:38:37 | 只看该作者
:boto19:该发生的总要发生 的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4#
发表于 2010-1-8 19:10:30 | 只看该作者
O(∩_∩)O哈哈~,我很保守的呢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5#
发表于 2010-1-8 23:39:45 | 只看该作者
俺没处女情结:lol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6#
 楼主| 发表于 2010-1-9 16:59:36 | 只看该作者
:tkek059:,这不挺正常,还古代啊。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7#
发表于 2010-1-12 17:41:11 | 只看该作者
:tkek059:切~~~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8#
发表于 2010-1-17 07:57:58 | 只看该作者
前提要有健康证明{:6_333:}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9#
 楼主| 发表于 2010-1-17 16:04:50 | 只看该作者
楼上的 说的在理呢 哈哈~~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10#
发表于 2010-1-21 14:32:07 | 只看该作者
现在流行的是分居。。。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11#
发表于 2010-1-22 22:17:27 | 只看该作者
这是必须的~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12#
发表于 2010-1-25 02:45:50 | 只看该作者
我覺得同居和發生關係是有差別的

同居生活和婚姻生活基本沒有差別

既然遲早都是要走進婚姻生活的

幹嘛一定要在那麼早的時刻呢

給彼此留一點空間不是挺好的么?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13#
发表于 2010-3-5 17:19:27 | 只看该作者
楼上的话很犀利。。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14#
发表于 2010-3-5 18:10:48 | 只看该作者
不同居怎么能知道有没有生育能力!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15#
发表于 2010-3-9 12:53:34 | 只看该作者
不同居怎么能知道有没有生育能力!
东邪吸毒 发表于 2010-3-5 18:10

楼上的话:alatu_42:
如果同居只是为了检验女方的生育能力,那你的私心也太重了.你也不配女孩子爱你.
我同意相爱的人婚前同居,但女孩子一定要注意保证自己的身心安全,说白了就是不能让自己怀孕,怀孕意味着女孩子将会带来肉体上的痛苦和精神上的痛苦,处理不好将会影响到一生的幸福,女孩子切记切记.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16#
发表于 2010-4-8 09:12:45 | 只看该作者
分享下我在巴黎春天拍的照~






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17#
发表于 2010-4-8 14:07:31 | 只看该作者
必须的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18#
发表于 2010-4-8 17:28:13 | 只看该作者
呵呵。现在的时代.....哎.....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19#
发表于 2010-6-17 14:53:19 | 只看该作者
擦 擦 更健康 :boto55: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20#
发表于 2010-6-29 12:41:36 | 只看该作者
:boto46: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注册发帖

本版积分规则

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,舟山东路论坛所有内容,发表者自行负担版权责任,
版权纠纷请版权所有者寻找发行者自行解决,舟山东路论坛尽力协助,但不负任何法律责任!
本站原创内容,发表者拥有版权,舟山东路论坛拥有展示权,转载请注明出处!


关于Y8 | 广告服务 | 法律声明 | 联系我们

在线客服:我是Y8BBS管理员,点此联系我! (Admin) | 我是Y8BBS野叶,点此联系我! (野叶)

小黑屋|手机版|Archiver|Y8论坛-Y8bbs.com ( 浙ICP备09036201号  

GMT+8, 2024-5-25 04:35 , Processed in 0.090499 second(s), 24 queries .

Powered by Discuz! X3.2

© 2001-2013 Comsenz Inc.

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